預先指示

《預先指示》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用以確保當您無法自主作出決定時,您的醫生能夠瞭解您期望的護理方式。此類文件將明確您在特定情形下希望接受的護理方式。文件還可指定家屬或朋友代為作出決定。

《預先指示》包括:

醫療保健代理人

醫療保健代理人是指在您無法自行做出醫療決策時,被指定代為做出醫療決策的人。本表格須本人簽字,且由兩名成年人見證生效。

生前遺囑

生前遺囑是一份說明個人護理意願的書面文件。該文件不指定決策人或醫療保健代理人。

院外不予實行心肺復甦術醫囑

「不實施心肺復甦術(DNR)」是一項醫囑,意味著若您的心臟停止跳動或呼吸停止,將不進行心肺復甦術或其他緊急處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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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人還會請持證醫療保健服務提供者簽署 生命維持治療醫囑。 該類醫囑一經簽署即刻生效。MOLST會列明您接受或拒絕的治療項目,例如心肺復甦、氣管插管或胃管餵食。

您有權根據自身意願制訂《預先指示》。

倘若您日後無法與醫療服務提供者溝通,提前書面明確您希望接受的護理方式至關重要。

如您配有保健管理員,他們可以協助您填寫這些表格。如果您已經有《預先指示》,請將其中一份交給您的護理經理。


需要幫助?

如果您對《預先指示》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1-800-688-7422,要求與您的保健管理員交談。
其他所有飛達利斯保健會員若對《預先指示》有任何疑問,請致電:1-888-FIDELIS (1-888-343-3547);聽力障礙電傳:711。